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因不服一审判决,黄光裕通过代理律师日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
黄光裕上诉理由是:对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的定性存在异议;对一审法院认定的鹏房公司单位行贿不予认可;对于内幕交易罪,黄光裕认为无罪,即使有罪也量刑过重;在罚金方面,黄光裕认为判决过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