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小招方案出台,市直小学按“人户一致”原则招生
本报讯 今年,漳州市直几所小学共招生1220人,招生对象为市直小学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昨日,漳州市教育局正式出台相关通知,对市直小学的招生进行规范,严格按“人户一致”原则进行招生。
具体招生数为:漳州实小胜利、腾飞两个校区一年级计划招生12个班540人,其中体育特长生14人(项目有体操、蹦床),艺术特长生46人(项目有管乐、弦乐);龙师附小一年级计划招生8个班320人,其中艺术特长生46人(项目有语言、声乐、民族器乐、舞蹈、木偶表演)。
新建成的漳州实小“腾飞校区”今年秋季开始招生,预计一年级6个班,二至六年级3到4个班。其招生范围为“新华北路以东、漳福路以北、元光北路以西、腾飞路以南”范围的居民。
人户须一致
同套房只有一名额
市直小学施教区内的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人户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片区内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
除此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新入住的一手房除外);适龄儿童的父(母)确无房产,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由市房管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施教区内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六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