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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经理两年吸收存款1.9亿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袁黎 实习生李琰培)每个月有1.5%—2%的利息,青山一家酒店的经理伙同他人,两年内吸走700多名群众的1.9亿余元。

  昨日,武汉晶银大酒店总经理、武汉晶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人段某等三人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青山区法院受审。

  青山区退休职工张女士昨日对记者说,她每月1000余元退休金。2007年12月,一名晶银投资担保公司的员工,声称他们提供高息理财服务,并带张女士看了晶银大酒店。张女士将3万元积蓄交给这家公司。

  张女士说,投资初期利息兑现很及时,但去年2月起利息就无法兑现了。

  据检察院指控,段某等人在2007年1月至2009年3月两年内,迅速吸引786名群众,投入资金1.9亿余元。

  检方称,所吸收的1.9亿元中,除有1000多万元用于返还当事人的本息,其它都被段某用于购买房产和投资自己其它的项目,并供其个人花销。至2009年3月案发,尚有584名群众的利息和本金8490余万元未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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