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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起用3到4年时间 全区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8:2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徐庆成)5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我区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2010年起用3到4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区棚户区改造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内的群众在居住和生活方面得到明显改善。

  破旧简陋、安全隐患多、设施不完善……这是目前我区的城镇中很多棚户区的现状。据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12月底,广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总户数72990户。其中,城市棚户区建筑面积185万平方米,户数40026户;国有工矿棚户区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户数32964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梧州、贺州、来宾、柳州和南宁等城市已经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选址、报批、立项和实施等工作。

  截至今年5月15日,全区已有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来宾市合山矿务局、柳州市融安县泗顶矿区管理处等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中央投资补助建议计划。按自治区要求,从2010年起,力争用3到4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区棚户区改造任务。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的20%,2011年底前累计完成50%,2012年底前累计完成80%,到2013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据介绍,2010年,全区计划立项启动棚户区改造面积50万平方米,建设住房1万套;年内计划施工面积25万平方米,建设住房5000套,解决5000多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各设区城市要抓1~2个棚户区改造试点项目,重点推进。已申报中央投资补助建议计划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今年须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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