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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纳入全市统一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8:44  深圳特区报

  民办基础教育已经成为我市基础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民办教育发展困难重重。针对民办教育发展现状,昨日,市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致公党深圳市委联名提出《关于促进民办基础教育健康科学发展的建议》,呼吁将民办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统一规划。

  部分民办学校濒临倒闭

  提案指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民办教育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民办学校已成为我市基础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从发展现状来看,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和问题。

  具体体现在,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面临观念的偏差和体制的制约,公共财政对民办学校的扶持条款限制诸多,许多民办学校因为资金严重短缺,无力追加投资,导致教学设备设施普遍陈旧,办学环境难以改善,有的甚至濒临倒闭的边缘。

  同时,在体制方面,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只设置了一个单独社管办(或民管科)进行统管,其他部门的业务处(科)只对应于公办学校,市、区两级教研室实际上也只是对公办学校进行教学指导,这也是民办学校教学质量不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

  民办教师生存状况堪忧

  由于我市地方立法滞后,民办基础教育法律定位不清晰。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及“事业单位法人”地位从未明确,目前我市民办学校基本都是属于以“民办非企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很难归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范畴。这将直接影响到民办教育在财政税收、土地使用、规范监管等扶持政策的施行,关系到民办学校教师地位以及退休待遇、社会保险福利等合法权益。

  提案中还提到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认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够稳定、生存发展状况堪忧,主要表现在:第一,民办学校教师待遇差。以2008年计,民办学校教师平均工资为1800元左右,而公办学校的临聘教师平均工资在4000元左右。第二,民办学校教师流动率高。据不完全统计,民办学校教师流动率基本都在10%以上,大部分为20%,个别还达到40%。第三,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由于民办学校吸引高素质教师的优越条件并不多,特别是许多低端民办学校,只满足于完成基本施教而忽视教师本身的继续教育与培训,使整个民办教师队伍素质并不高。

  建议启动民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提案提出,深圳应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加快推进民办基础教育的健康科学发展,努力打造和创办一批高水平的民办学校,形成一批优质民办中小学校办学品牌,并在短时间内缩小与公办基础教育的差距,实现公、民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形成我市基础教育整体协调发展的“双赢”局面。

  提案建议,各级政府要从根本上将民办教育真正纳入社会公益性事业的范畴,才能使民办基础教育得到科学健康地发展。同时,尽早将民办教育的立法工作纳入市人大立法程序,在法律条文中明确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原则,确定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等,为民办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将民办基础教育纳入深圳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在若干年内可以指导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分步骤实施规划。全面启动民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出台《民办学校建设标准》,对通过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的民办学校按省级、市级、区级的不同标准实行一次性奖励,在近期规划教育用地时,采用国际国内招标的形式举办特色鲜明的、高端的民办学校。

  鼓励公办民办师资流动

  提案中还建议采取切实措施,完善民办教师队伍的管理:

  一是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准入制度和注册登记制度,对已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并与民办学校签有三年以上聘任合同的教师给予注册登记,纳入管理范围。

  二是建立民办学校教师人事档案管理中心,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管理。

  三是制定民办学校教师最低工资执行标准。

  四是加大力度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者、管理层及教师进行培训,逐年逐步提高其综合能力与办学水平。五是建立完善的公、民办校长及教师的流动制度。鼓励公办学校的校长到民办学校任职,其工资待遇、编制保留在原校,民办学校的教师也可以到公办学校任教,人事档案留在民办学校,实现双向互动交流,逐步实现公、民办教育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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