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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8:44  深圳特区报

  

规范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政协委员杨勇告诉记者,他对基层群众的生活情况最为熟悉,所以一直关心的就是民生问题,比如,他所在的坪山新区,相对深圳市其他区来讲,经济发展还相对落后,市政投入相对少,基础建设薄弱。现在新区成立了,市委市政府对新区建设非常重视,这给坪山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坪山也由此进入大建设大发展时期,新区也将成为一个大的工地。但是建设行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建筑工地劳资纠纷上访案件不断增加,这加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

  杨勇说,不少大城市都已出台规范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保障建筑工人领到工资的相关政策。如:济南市、杭州市、广州市、天津市都出台了规范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管理办法。

  为此,杨勇建议出台规范建筑行业用工行为的政策法规,建立相关监管的体制和制度。

  他说,应该由市政府出台《深圳市关于规范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的意见》,详细规定涉及建筑行业用工单位主体的确认、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等内容。同时明确纪检监察、规划、国土、建设、劳动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分工。

  杨勇还认为,要加大对施工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使劳动合同真正成为农民工权益的护身符。尽快制定建筑行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建设单位须根据所建工程的总造价,从预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银行专户。在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指定银行负责管理,建设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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