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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10:12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刘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576号国务院令,公布《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四十一条,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条例规定,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10年11月1日零时起将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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