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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婚姻登记那一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16:22  新民晚报

  柴俊勇

  新中国成立后正式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60年来,《婚姻法》经过了一个诞生与发展的历程,其间经过了两次修改和完善,施法普遍性仅次于国家根本大法《宪法》。

  婚姻登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政府民政部门当场办结的行政行为。也就是说,当事人的要件齐全且程序合法的话,要当场颁发结婚证书,依法认定合法夫妻。这事关当事人的一生幸福,全社会理应倡导“永远记住婚姻登记那一天”的理念。可是,社会上对婚姻登记重视不够。表现为,婚姻登记那天衣着随意、日期被淡忘,而把办婚礼之日视为结婚纪念日。

  婚姻登记是极其严肃的事情,是男女双方确立法律关系,必须登记。但结婚仪式是可办可不办;可大办可小办。李大钊曾经说过:“两性相爱,是人生最重要的一部分。应该保持他的自由、神圣、纯洁、崇高,不可强制他,侮辱他,污蔑他,屈抑他,使他在人间社会丧失了优美的价值。”在家庭生活中,以婚姻为纽带的夫妻双方构成了一个整体。从领取结婚证书,步入婚姻殿堂开始,就确立了夫妻双方家庭责任。夫妻失去了家庭的责任感,给家庭带来的是无尽痛苦,给社会带来严重伤害。资料显示,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来自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孩子占相当大的比重,父母的离异给幼小的心灵带来了终生无法弥补的巨大创伤。由此可见,家庭责任感实际上也是社会责任感。

  婚姻登记之日起,夫妻双方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无论贫穷与富有,健康与疾病,同甘共苦,风雨同舟,在人生旅途中走好每一步,共创美满幸福的生活!请记住婚姻登记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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