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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刚模终审仍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01:41  红网-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对龚刚模等涉黑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龚刚模、樊奇杭、吴川江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其中判处2人死刑、6人死缓。

  去年6月,重庆爱丁堡小区发生枪杀案,警方抓获相关涉案人员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此案被称为重庆“打黑第一案”。今年2月1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龚刚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判处樊奇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吴川江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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