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勤 通讯员 柴华 龙庆)一对老两口骑电动车出去卖菜,不料被货车坠落的货物砸中,妻子当场死亡,丈夫亦受伤。昨日,从青山区法院获悉,死者的家属获赔31万余元,货车司机被判缓刑。
2009年11月3日凌晨4时40分许,河南个体司机陈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货车,沿青山区工人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青山镇71420变电器路段时,正巧碰上59岁的女子董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载着老伴去卖菜。由于捆扎不牢,货车上部分货物坠下,砸中董某致其当场死亡,董某的老伴也受了伤。事发后,陈某立即报警。经警方判定,陈某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陈某赔偿了董某家属31.6万元。
青山区法院就此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其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