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评论
5月30日下午,陕西省神木县纪检委透露:已对状告煤矿讨要千万红利的法官张继峰做出相应处理决定。经神木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继峰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并建议神木县人民法院依法按照程序撤销其副科级审判员职务。(5月31日《新京报》)
张继峰“自我举报”的结果虽有收获,但如此处罚又何其轻微。
如果张继峰非法参与煤矿入股分红是“一个人在战斗”的话,那他最终能够在全国舆情如此关注之下,安全地“软着陆”,则无疑仰仗了某些力量的暗中相助。
记得张继峰一审胜诉后,当地纪委曾就其非法入股分红的问题答记者问,声称将根据二审结果来处理。好像他们就是先知先觉,二审的结果几乎完全符合他们的愿望。既然其所入股金早已在中央要求清退的临界线上退了,那么纪委的压力也就小多了,对其作出留党察看和建议撤销职务的处理还该是“就高不就低”!
而张继峰本人从一开始的志在必得,到之后的自我纠错坚决要求败诉,最终将自己光荣地留在了公务员队伍,看似是他的侥幸,实为集体力量相助。此时,有关监督机构倒是颇有“人情”滋味。
□周稀银(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