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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类公寓禁售令今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03:0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马力)市住建委上月发布,北京将禁售酒店类公寓。今天起签订土地合同的酒店项目,一律禁止分割销售。

  昨天,在北京建设网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已经将全部房地产项目按住宅和非住宅分别进行公示。并在非住宅项目的预售许可项目信息的上方增加了“特别提示”,对住宅和非住宅的不同之处进行说明,提示购房人非住宅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上户口等信息。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防止开发商欺瞒购房者的欺诈行为,合理引导购房消费。

  ■ 提醒

  ●非住宅项目一般不强制性要求设计配套服务设施;

  ●非住宅项目的土地出让年限一般为40年或50年;

  ●非住宅项目的贷款期限一般不能超过10年,且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非住宅项目不能享受商品住宅的税费优惠;

  ●非住宅项目水、电等费用标准一般高于住宅项目;

  ●非住宅项目不能办理户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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