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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协调居民和单位双方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03:22  扬子晚报

  门卫室凌晨被拆

  连续报道

  (2)

  本报讯 本报5月30日A5版报道了南京一小区的门卫室在凌晨时分遭遇一伙人强拆,而守夜的居民敲着铁锅唤醒了其他居民来对抗强拆。事情发生之后,记者再次向有关单位以及小区所属街道进行了了解,昨天上班之后,小区所属社区和街道有关负责人就来到了小区现场察看并且表示政府将出面协调居民和单位之间的权益关系。

  昨天上午,水佐岗48巷5号院小区的部分居民代表来到了小区所属的宁海路街道三步二桥社区,将小区门卫室凌晨被一伙人强拆的事情告诉了社区,社区领导得知此事后,将小区居民的想法和意见记录了下来,并且向居民们承诺,一定会妥善地帮助小区居民处理好这一事件。三步二桥社区杜书记向记者表示,小区居民所反映的事情,经过她的初步了解,小区的门卫室的确是隔壁单位在小区出新的时候花了二万余元盖的,产权也应该是单位的。现在把门卫室拆了,可能是另有他用,这点还需要向该单位再进行核实。至于为什么选择凌晨拆除,可能是考虑到晚上对周边道路的影响比较小的原因。

  杜书记还告诉记者,现在居民们反映比较强烈的就是小区门卫室的产权归属问题,究竟是属于单位的,还是属于小区居民共同所有的?针对这点,社区将和单位进行联系,对门卫室相关的产权情况进行公示,让居民心中有数。“我相信如果单位没有产权的话其也是不敢拆的!”杜书记说,居民们现在对于小区安全的问题大可不必担忧,虽然门卫室没有了,但是社区会和辖区派出所进行沟通,加强小区及其周边的治安。下一步,社区将和街道一起,将收集到的居民意见向小区旁边的单位进行反映,政府从中进行协调,希望三方面可以好好地进行沟通协调,在保障居民利益的同时维护单位的权利。(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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