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远飞吴俊旭 报道
本报济南5月31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为推进省城孤儿福利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日前由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民政局联合发文,出台孤儿保障制度,依法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全市现有孤儿900多人将享受政府福利保障。
此次孤儿福利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济南市0-18岁失去父母或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不仅包括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也包括社会散居孤儿。具体包括:父母双亡的孤儿;确实无法查明身份、由流浪儿童保护中心或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安置的流浪未成年人;因父母服刑等原因造成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艾滋病致孤儿童。
具体保障内容为:对散居社会的孤儿,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进行保障;对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由福利机构进行保障。同时,孤儿福利保障标准要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实行同比例、同时间、自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