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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樊奇杭死定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04: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重庆“打黑第一案”二审维持原判

  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对龚刚模等涉黑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龚刚模、樊奇杭、吴川江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其中判处2人死刑、6人死缓。

  去年6月,重庆爱丁堡小区发生枪杀案,警方抓获相关涉案人员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此案被称为重庆“打黑第一案”。

  今年2月1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龚刚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判处樊奇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吴川江被判处死刑;张孟军等其余31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龚刚模、樊奇杭、吴川江等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裁定即为核准被告人张孟军、李仕军、肖辉、秦小祥、王绪国、杨绍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事裁定;同时,对维持被告人樊奇杭、吴川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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