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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特殊民意”监督法官判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05:04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肖玉)33岁木工王某在工地摔伤后得不到赔偿,告到了渝中区法院。昨日,该院将这起案子的庭审搬到了西南政法大学校园。

  “这是对法官的挑战!”市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俊文说,审务进园区,既考验了法官的司法能力,又加强了对案件审判质量的监督。

  法官先征求原被告意见

  长寿人王某是一名木工,2009年6月21日早上,王某在工地6号楼22层工作时,从该楼架子上跌到20楼受伤。经医院诊断为“L2椎体爆裂性骨折”。受伤后,渝中区劳动社保局认定了工伤。经鉴定,王某为工伤8级。然而,除了支付部分医疗费约4万元,及借支给他1.5万元生活费及雇工护理费外,单位没有支付其他费用。今年初,王某将单位告到了渝中区法院,要求支付误工等各类补助约20万元。

  昨日的庭审,有上百大学生旁听,该校2007级经济法学院4班的小雷同学说,以前他们只参加过模拟法庭,这样真实的庭审让他们学到很多。 “这将列入学校2010年人才培养方案。”该校教务处张晓宇副处长说,从2008级开始,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2次以上的校园庭审,并在老师的指导下形成报告,这将算作“社会实践2个学分”。

  每年至少8场校园庭审

  张俊文主任说,从今年拉开的校园庭审,将成为市高院和西政“院校合作”的举措之一。

  张俊文介绍说,今后,全市各级法院都将选择具备良好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法官,选择不同类型的案子开展校园庭审。每年至少组织8场以上,分别在3-6月、9-12月每月各举办一场。

  张俊文说,大学生旁听完庭审后,将在专业老师的引导下对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讨论,并形成书面材料交给判案法官。“法官在判决书中将有体现。”张俊文说,案件审完后,法官会把裁判文书发一份给学校,学生可以将自己的观点对照判决书中的阐释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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