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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里新居买房,必须买地下车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06:05  舜网-济南时报

  要买房子,必须花8万元买个地下停车位。近日,市民杨女士在槐荫区西沙社区美里新居购房时遇到尴尬:“俺家没车,以后也不打算买车,难道就没法在小区买房了?”她认为,小区开发商有“捆绑搭售”之嫌。

  ■记者暗访

  地下车位挡住一些购房人

  杨女士在西沙社区附近上班,想就近在美里新居小区购房,然而“购房必须买地下停车位”的条件让她很是为难。“售房人员说,买了地下停车位后,无论是否停车,每月都得交80元管理费。”

  昨天中午,记者从美里新居售楼处了解到,该小区是由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目前正在出售的是5期楼盘。记者看到售楼处内贴着告知,消费者购房时,需要额外支付8万元购买一个地下停车位。

  记者问:“不买地下停车位,就不能买房吗?”

  工作人员:“是的,这是开发商规定的。购买车位并办完交接手续后,每月需要支付80元的车位管理费。”

  “家里没车,买车位后不停车也要交80元?”

  “是的。这相当于买了房子,像交物业费一样。因为物业部门提供的是公共服务,地下停车场会牵扯到通风、照明、保洁等各项服务。”

  “若不停放车辆,业主能把停车位改造成储物室吗?”

  “不行,购买后尽管产权是业主的,但不能私自改变停车位用途。若无车可放,可以把车位租出去。”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楼盘是现房,地下停车位也已建好。市民李先生说:“现在房价本身就很高了,若再额外花费8万元买车位,压力实在太大。再说了,我现在开的车不到6万元,给它配个8万元的车位,有点本末倒置。”

  ■律师说法

  开发商此举并未违规

  昨天下午,山东元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海泉接受采访时表示,开发商把房子与地下车位一起卖,只要提前告知了消费者,且买卖双方本着自愿原则,那么开发商的做法并不违背相关法规。

  郭海泉说,这是一种双向选择,开发商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才能形成购房合同,而且所销售的物品是具有关联性的,因而开发商此举不涉嫌违规搭售。

  ■延伸采访

  地下车位销售为啥遇冷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所建的小区大都配套建设了规模不小的地下车库,但“买房必须买地下停车位”的做法并不多,很多楼盘都把房屋与地下停车位分开卖。可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地下停车位的总体销售情况并不像房屋那样火热,价格太高是主要原因。

  地下车位为何如此昂贵?一房产开发商接受采访时称:“地下车库涉及土方、通风、排水、照明、消防等方面,造价本身就高于地上建筑,所以售价自然较高。另外,目前济南的家庭轿车增长迅速,小区停车位频频告急,这种局面也拉动了车位价格的上升。此外,有的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对地下车库采取只卖不租的方式,从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地下车位的大量闲置。”

  据了解,为缓解居民区日益凸显的停车难困境,从2009年5月1日起,新物业管理条例禁止开发商对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然而,一些开发商为了尽快收回开发成本,置相关规定于不顾,对小区地下车位依然是只售不租,这使得地上停车位更加紧张。

  (记者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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