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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村主任非法批地受处分

  本报讯(记者 周小华 实习生 杨柳青)记者昨日从长沙县获悉,该县纪委近年来查处了黄兴镇光达村、荣河村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一批发生在农村基层的违纪违法案件,相关责任人均受到开除党籍、被免职务等相应处分。

  2009年3月和4月,黄兴镇荣河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杜红林、光达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智钢,未经该镇政府和国土部门批准,将村集体土地出租给他人建设厂房和物流中心。案发后,经过有关部门核实,荣河村共非法出租土地65.13亩,其中违章建筑面积43420平方米;光达村非法出租土地106.68亩,其中违章建筑面积20620平方米。这些土地全部为基本农田,非法占用后水系和耕作层被破坏,难以复垦,给国家和集体带来了巨大损失。目前,杜红林、黄智钢均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长沙县纪委还公布了黄兴镇荣河村原支部书记苏海其违纪案,跳马乡金屏村系列违纪违法案,长沙县征地拆迁中心工作人员余东阳违纪违法案,长沙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冯军违纪违法案,长沙县林业局开慧林业站违纪案。目前,相关责任人都已受到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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