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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案趋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09:12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重庆5月31日电 记者徐伟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今天通报,该院受理的二审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案件2008年为115件,2009年为197件,2010年1月至5月为55件,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据介绍,在离婚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数量最大,约占其他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80%。此外,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案件明显增多。

  重庆市五中院有关负责人分析说,未成年人因人身受到伤害而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事件每年都有发生并诉之法院的情况,但因近几年媒体对这类案件的报道力度明显增强,社会各界对这类案件的关注度也大为增加,同时法律对之的规定也尚不完善,社会各界包括合议庭对由谁来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比例均有分歧,导致这类案件在二审中改判的比例较高。

  这位负责人表示,重庆市五中院高度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的抚养、监护、探望等问题时,尽可能地询问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以此作为法院最后裁判的依据之一。特别是在审理校园伤害案件时,将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个体理解,而不是作为家庭或者学校的附属部分,强调其独立性的基础上,实现利益位阶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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