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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小姐盗用客户信息办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10:2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北京一售楼处的售楼小姐谭某冒用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信用卡透支,消费4520元未归还。昨天,丰台法院一审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31岁的谭某是江西人,案发前是丰台区花乡桥一个楼盘的售楼员。检方指控称,2007年1月7日,谭某在买房人韩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一张银行信用卡,后多次使用该卡消费,欠款4520元一直没有归还。今年3月,谭某主动投案。

  法庭上,谭某认罪。她说,案发时公司给员工集体办卡,因为她是外地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不了,当时手里正好有客户韩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她交了复印件,一个月后卡就办了下来。谭某称,她一直是按时还款的,后来包被偷了,办的卡也就丢了,因为没有身份证原件,无法补办卡,所以钱没有还上。法院审理后认为,谭某的行为构成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鉴于她能够主动投案,有悔罪表现,因此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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