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一张假支票,骗走36瓶茅台酒,涉嫌犯诈骗罪的房山居民刘某,于今天上午在门头沟法院出庭受审。在法庭上,刘某声称此事和自己没关系。
检方指控称,2009年11月30日,刘某冒充门头沟区某大型国企员工,通过电话从商贸公司订购茅台酒36瓶、五粮液酒6瓶、玉溪烟2条,并让该公司将所订烟酒送至门头沟区某餐饮公司。随后,刘某通过该餐饮公司,将其提前伪造的转账支票转交给商贸公司,用于支付所订烟酒款,后通过他人将所订烟酒取走。经鉴定,上述烟酒价值共计1.9万余元。商贸公司在入账时,发现所收支票系假支票,遂拨打刘某电话,发现电话已处于关机状态。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我对指控有异议,我没打电话订茅台酒,我没有诈骗。”在法庭上,刘某激动的辩解称,这件事儿跟他没关系。但是,检方提交证人证言等证据,以证明此事系刘某所为。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