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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获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15:20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刘月)白某停车时违规开车门,撞死骑电动自行车至此的21岁女青年万某。近日,在赔偿死者家属26万余元后,白某被顺义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2009年11月7日7时40分许,被告人白某驾驶微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顺义一市场西口,停车开车门时,万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微型普通客车左侧前门与万某身体相撞,造成万某受伤。被告人白某主动报警。万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队认定,白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经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白某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26万余元,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侵犯了公共交通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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