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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赌场一名员工私吞34亿韩元钱款 遭警方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17:20  国际在线

  据韩国《中央日报》网站报道,韩国一间赌场的员工被揭发私吞了34亿韩元(合约人民币1900万元),于5月31日被警方拘捕。

  据报道,该名私吞钱款的员工是江原乐园赌场的员工。这是继2009年,韩国一名32岁的女子崔某被揭发私吞了80亿韩元之后,第二次被揭发的私吞事件。

  报道称,韩国检察厅春川支局宁越支厅5月31日以涉嫌在换钱组工作的过程中,经常利用职务之便偷盗100万韩元支票的嫌疑(《特别法》 盗窃等)拘捕了江原乐园的前员工,40岁的玄某。检察厅方面称,玄某从2006年12月到2008年2月在江原乐园赌场做换钱工作期间,有私吞3400张100万韩币支票的嫌疑。

  检察厅指出,玄某在营业场接过客人们使用的支票后进行核算的过程中,以把偷来的支票藏在腰间走出营业场的方式偷取支票。此外还指出,玄某一次最多偷取50张支票。

  据悉,玄某用偷来的钱在京畿道龙仁地区买了地皮,并在旌善购买了公寓,还买了奥迪轿车(价值约1亿韩币)。此外,玄某还购买了价值约10亿韩元的保险,其银行账户中还有5亿韩元存款。

  玄某于2008年5月辞职,离开江原乐园。对玄某的调查是宁越支厅在调查崔某罪行的过程中,扩大了以员工为对象的调查范围之后,有人在2008年11月指出了有异常举动的玄某。

  检察厅解释说,玄某的犯罪手法和2008年10月偷取80亿韩元被揭发的崔某的犯罪手法很类似。

  当时,在赌场换钱组工作的崔某使用把顾客用过的100万韩元支票藏在内衣里等手法把钱偷出赌场,从2007年4月到2008年9月的1年6个月期间,崔某共偷取了80亿8600万韩元,面值100万韩元的支票。

  被揭发后,崔某在1审判决中被判8年有期徒刑。因给崔某洗钱的嫌疑而被起诉的崔某母亲(56岁)和叔叔(51岁),分别被判处了2年6个月有期徒刑和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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