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通讯员雪洁)19岁青年张某将一小区地下停车场的60块雨箅子偷走,藏在单元楼的公共储藏室中。此后,张某找车将赃物拉走时,正好撞见巡逻的小区保安。保安报警将张某控制。近日,丰台法院认定张某犯有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今年1月22日下午3时许,经常在丰台一小区旁网吧上网的张某,在一地下通道花十块钱买了把小钳子,当日下午5时回到了小区地下停车场,用钳子剪断铁箅子上的铁丝,一次搬两块,将60块铁箅子搬到了小区一个单元楼的公共储藏室中。
随后,张某找车准备将偷来的铁箅子运走,正好遇到小区保安。此时,保安已经发现铁箅子被盗,又看到张某手上满是铁锈,顿时起了疑心,将其带回保卫室并报警,警方赶到后将张某控制。
据悉,张某因犯盗窃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去年10月22日刑满释放。
庭审时,张某表示认罪,称自己出狱后和狱友卖了一个月的菜,后来赚的钱花光了,便决定偷小区地下停车场内的雨箅子,变卖后弄点钱做路费回家。
近日,张某被丰台法院认定犯有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