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认为受邻居家起火波及,自己家及一些珍贵纪念物被烧毁,程女士起诉邻居谭先生及其房主周先生。
程女士的家是首师大内一平房。其诉称,2008年11月28日凌晨,邻居起火,她和女儿也被火海包围,急忙逃生。程女士说,火灾后她患上抑郁症。
今年3月,程女士起诉邻居谭先生以及房主周先生,要求赔偿损失29万余元,并赔偿珍贵照片被烧毁等导致的精神损失费4万元。法院受理后将首师大追加为被告。
6月8日,此案开庭审理时,首师大代理人对程女士遭受的财产损失表示认可,但不认可字画损失及精神损失,称前期已经进行补偿,不应再承担任何责任。
谭先生则表示,消防并未出具报告,无法证明火灾是自己引起的。
消防支队对程女士答复因无法查明火灾起因,故无法出具消防报告。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