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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新上岗竟雇凶杀同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6日06:1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好员工蹊跷被人打

  2009年的2月14日下午5时40分,江苏沛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在敬安镇闹市区一巷口处发生一起打架斗殴事件。警方赶到现场后,初看是一起普通的斗殴伤人案件,但是越调查越是让人感觉奇怪,觉得藏着许多秘密。

  在案发现场,一个中年男子躺在地上,浑身是血,地上流的血也很多。伤者名叫李军,是沛县敬安信用社新华信用分社的负责人。据目击者反映,李军刚刚被三个年轻男子用刀捅伤。民警一边将李军紧急送往附近医院,一边围堵追击三个行凶者,但由于逃窜方向不明,现场没追到。

  据现场目击者回忆,几名行凶者并非临时起意,似乎早有预谋,布置好了要行凶。究竟什么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持刀行凶?几个人与李军之间又有什么怨仇呢?

  警方围绕李军进行了调查,结果却发现,李军平时作风正派,工作勤奋,群众口碑非常好。难道行凶者认错了人,误伤了李军?

  走访中,民警了解到一个非常巧合且蹊跷的事情:李军所在的信用分社,一名参加工作不久的员工封超,几天前也是莫名其妙被陌生人殴打,而且不止一次。

  第一次挨打时,封超的眼镜被打掉了,也没看清楚有几个人,当时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被打,还以为被认错误打了,可是没过两天,他又在下班路上遭人暗算,这次被打得稍微有点重,眼角脸上有点伤,报警后警方也没有查出个所以然。

  这家信用分社中一共只有三名职工,除了李军、封超,另外还有一名女职工。三名职工中,就先后有两人莫名其妙地遭到陌生人袭击,这是出了什么鬼?行凶者专门针对信用分社的工作人员下手,这伙人是不是和信用分社有过节?

  竟是同事雇凶杀人

  民警加紧在信用社内部进行排查、搜集线索。正在这时传来消息,李军被送到医院几个小时后,因失血过多,竟不幸身亡。

  李军在左邻右舍和同事中口碑很好,年年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突然惨遭毒手,大伙都觉得很震惊。父母更不明白,儿子从不惹事,怎么会不明不白被人打死?

  命案重大,专案组全力追凶。根据目击者提供和其他种种线索,吕伟、朱玉斌和杜新荣三名凶手很快先后被抓捕归案。三名案犯交待,他们之前与李军根本不认识。

  据吕伟交代,案发前几天有一个人找到自己,说准备出1万元钱,教训一下新华信用分社的李军。拿到1000元定金后,吕伟又另外找了朱玉斌、杜新荣两个做帮手。2月14日下午,吕伟等人守候在李军下班的路上,等李军下班推着自行车经过时,立刻一拥而上,拳打脚踢,在一条小巷子里,朱玉斌拔出弹簧刀向李军腰部、臀部连刺两刀,杜新荣又向李军的右大腿刺了一刀,三人迅速逃离现场。第二天,吕伟收到了剩下的9000元钱,给了朱玉斌1800元,给了杜新荣1600元。

  这是一起雇人行凶案,花钱雇人的又是谁呢?吕伟交待,雇自己的人名叫郝敬全,而他们是在劳务市场认识的。

  民警很快将郝敬全抓获。可是,郝敬全到案后竟也称自己与李军素不相识,他只是给人帮忙,教训一下李军,没想到却闹出了人命。他交待,真正雇凶者名叫孙志国。一听到孙志国这个名字,办案民警吃了一惊,因为此人也是敬安信用社工作人员,在前期调查时,民警曾经接触过这个人。

  岗位被顶想出损招

  案发初期,警方曾将范围扩大到敬安信用社,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走访,当时约见孙志国时,孙志国的表现有些异常,精神上有点紧张,跟其他人员谈吐不大一样。

  虽然可疑,但事发当天孙志国却不在敬安,一直都在沛县。可警方也没有就此排除孙志国的作案嫌疑,而是暗中进行了一番侦查,结果发现,在案发前几天,孙志国使用了一个新的手机卡,在案发期间与郝敬全曾频繁通话。就在案发第二天,孙志国有一笔9000元款项从工资卡中转出。

  民警立即拘传孙志国进行了突审,开始,孙志国还想狡辩,但面对一个又一个疑点,始终无法自圆其说,最后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代了自己买凶伤害自己同事的犯罪事实。

  孙志国原来就在静安信用社新华信用分社上班,后来由于个人原因贷款逾期没有收回受到了留用查看处分。正赶上他的母亲生病,孙志国就向单位请了长假在家照顾母亲。

  2008年11月,孙志国重新上班,但由于原来的岗位已经有人顶替,单位领导无法给他安排岗位。2008年12月,沛县信用社系统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但孙志国没有参加。没有工作岗位,他每个月只能拿580元待岗工资,于是又找到领导要求分配工作。领导让孙志国等等,一旦有空缺就给他安排。

  没有明确的岗位,收入也少了一大截,作为一名正式员工,孙志国心里很不平衡。如何才能重新上岗呢?苦思冥想中,孙治国萌发了一个荒唐的念头:既然领导说有了岗位才能上岗,如果有哪位在岗的同事受伤住院的话,就会请一个月、半个月的假,这样岗位不就空出来了吗?

  恶意行凶终酿惨案

  打定了主意,孙志国联系上了之前有过密切来往的郝敬全,他没说出真相,只是说想找几个人给自己出出气,教训一个人,并答应事成之后给报酬。郝敬全满口答应。新华信用分社一共有三个人,还有一名是女同事,孙志国首先想到了年轻的新员工封超。

  2009年2月8日,郝敬全带着打手来到敬安。孙志国带着郝敬全来到信用社,以换零钱的方式指认了封超。当天下午5点半左右,在下班的路上,封超遭到了几个人的围殴。可是,由于伤势不重,封超第二天就上班了。孙志国见没有达到目的,便要求郝敬全让几个打手再打一次。于是2月11日,在下班途中,封超再次遭到一顿莫名其妙的打,但他第二天依旧上班了。

  连打两次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孙志国依然付给了对方8000元。但之后孙志国并没有打消打人顶岗的念头,他觉得这帮人的办事能力不行,他要求郝敬全换人,但是两次挨打后,封超提高了警惕,上下班都找专人接送,所以这次的目标选择了李军。

  郝敬全也觉得花了人家的钱,事却没办好,他很快又找到新人手,鉴于前两次失败的经验,对方建议用刀。孙志国付给郝敬全1000元定金后,回到沛县家里等候消息。2月14日当天晚上8点多钟,孙志国接到郝敬全的电话:“事情已经搞定,这人恐怕要请一两个月的假。”

  第二天一大早,孙志军就将剩下的9000元钱打给了郝敬全。但是当时他不知道,杜新荣一刀正好捅在了李军的大腿动脉上,导致李军因失血过多而死亡。事后孙志国后悔不已:“我只是叫他们打架,我也没有叫他们去拿刀捅死人,谁知道是这个后果。反正我从开始到现在,我很对不起李军。”

  2010年3月12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进行宣判。孙志国一审被判处死刑,郝敬全、吕伟等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据央视 记者艾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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