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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居还是分居,这是一个问题

  □朱四倍(河南教师)

  该如何审视提倡穷人富人混居呢?这就要我们看到穷人富人混居的反面——分居带来的负面作用。单一的“富人区”,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为制造炫富的闹剧,可能激发社会的不公正感。

  富人区的弊病,在笔者看来,可能有四点。一是阻碍社会的和睦沟通和交流,容易滋生穷人和富人的非理性情绪;二是把穷人和富人通过“穷人区”和“富人区”隔离开来,可能会造成穷人们在公共资源分配和享有上的不平等。而众多富人对名山大川的“后花园”式占领所引发的不满,充分证明了这点;三是富人区的建设过程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体现,容易导致其他阶层的相对剥夺感,由此造成“穷人愈穷富人愈富”的马太效应;四是富人区也会造成自然资源和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因此,武汉提倡穷人富人混居,就是对当下一种非理性的社会情绪

  的纠偏,有利于社会和谐。其实,国外现在也不大提倡“穷人区”和“富人区”的“分居”。“我们不能眼看着一座城市里噩梦和天堂如此鲜明地并存而无动于衷。”这是美国人得出的经验教训。

  很长一段时间,美国一直是富人区、平民区和贫民窟径渭分明,不同人群、不同文化背景的家庭也各自聚居一区。由于长期居住在不同的区域里,各个阶层、各种文化背景的社区和家庭之间彼此较少沟通,很容易形成社会对立,尤其是在贫富之间、不同种族之间。因此,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开始了不同阶层、不同背景的人混居在一起的社区理念实践活动。

  当然,一个社会无论如何发展,由于自然禀赋和能力差异的存在,都可能产生穷人和富人现象。但是,这仅是差异而不是矛盾。就社会建设来说,这种差异不是妨碍穷人和富人

  平等交往、享有公平机会的前提。相反,健康理性的社会应消除而不是人为扩大这种差异和对立。

  道理很简单,富人有富人的权利,穷人也有穷人的权利。就当前来说,能否确立起起码的社会公正秩序,实现阶层分化的公正化、有序化,不断提升公众对阶层分化趋向的认同意识,防止出现激烈的社会对抗,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前景。而提倡穷人富人混居,显然创造了一个可能的美好的社会远景。

  必须看到,在社会阶层分化进程中出现的大量不公平、不公正现象,不仅直接损害了公众对政府构建与维护社会公正秩序这一合法性基础的认同,而且还削弱了公众支持改革实践的热情,甚至会滋生部分的抵触情绪。因此,笔者以为,穷人富人混居还不够,社会还应提供足够的制度支撑,以保证穷人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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