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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波拉皮”拉出瘙痒红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6日08:03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陈莉 通讯员李霄永报道 吴小姐用了“白里透红”祛斑霜,脸上的斑不仅没去掉,反而整张脸又红又肿,之后还出现掉皮现象……生活好了,越来越多的人购买化妆品或进美容院做美容,希望自己变得漂亮一点。但是,目前美容行业存在各种令消费者望而生畏的陷阱。据市消委会统计,今年以来,我市涉及美容行业的消费投诉高达300多起,投诉量在服务行业消费投诉中居前列。

  案例一:想“白里透红”却又红又肿

  去年9月份,吴小姐在宝安区某护肤中心购买一套“白里透红”祛斑霜,用了之后发现脸部又肿又红,还掉皮,脸像被毁容一样。于是,吴小姐到该店多次做激光治疗,但红肿依然,该店只愿承担20%的赔偿。吴小姐很气愤,投诉到消委会要求该店将其脸保养好并赔偿医疗费1.5万元。

  警示:美容院自制产品使用需谨慎

  一些美容机构使用和销售自己配制的美容产品,其中掺杂了很多鱼目混珠的假货、次品。这些未得到卫生管理部门批准或由非正规渠道进的货,不但品质上不能保证,还可能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轻则造成色素沉淀、面色变黑,重则引起细菌感染或慢性中毒。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了解其产品是否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是否适合自己的肤质,是否会导致皮肤过敏等情况,在接受服务前,消费者应要求美容机构出示使用化妆品的批准文号,如是进口商品应查看进口许可证。

  案例二:“电波拉皮”拉得脸上出红斑

  吕小姐在某美容院办了30次“电波拉皮”的卡,不料做了几次后脸上皮肤出现红斑及瘙痒症状。工作人员称在排毒,属正常现象,要坚持。吕小姐又坚持做了十多次。后来症状加重,吕小姐向卫生部门咨询,被告知这是皮肤过敏而非排毒。因此,吕小姐要求美容院退款,但美容院不答应退款只同意给吕小姐更换其他项目。

  警示:做美容要先了解美容机构资质

  消费者做美容时,要先了解美容机构资质,选择到具有美容销售或服务资质的、信誉度高的美容机构消费。涉及隆胸、祛斑等非物理性的美容存在一定风险,只有医疗美容机构才能进行吸脂、隆胸、双眼皮、隆鼻、除皱、穿耳洞、文眉等在内的美容手术。

  消费者对美容机构承诺的条款,要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内容越详细越好。

  案例三:办了会员卡美容院却停业

  去年8月12日及9月18日,李小姐先后在罗湖区某美容生活馆支付现金2000元,该店表示存入2000元可以赠送1000元,并赠送15次免费保养项目,另可以享受所有项目的七折优惠。

  今年1月14日,李小姐前往该店做面部护理,发现该店门已经上锁,门外没有任何的告示,打电话该店无人接听。1月15日,李小姐收到手机信息,该店因天花板漏水,暂停营业1个月左右。李小姐要求退还余款970元。该店则让李小姐等到装修好之后再消费。李小姐不同意,坚决要求退款。2月3日,该店表示,以前消费的七折项目需按原价计算,只退还532元。李小姐认为,这损害了她的权益。

  警示:办卡量力而行避免一次投入过高

  很多美容机构实行“会员制”,吸引消费者一次性交纳费用办美容卡。这会在后来的服务中令消费者陷入被动。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量力而行,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风险过大,最好按季度或年为时间单位办卡,并注意收集及保留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发生问题及时向消委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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