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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推行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6日09:09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徐伟伦 记者13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从今年起北京市法院系统将全面推行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案件执行将不再由一名法官“一人包案”,而是将执行流程分段细化,实行流水作业模式,各执行环节由专人负责进行集约管理。

  据介绍,我国传统的案件执行模式是承办法官“一人包案”,这种模式有承办人熟悉案情、各个执行阶段衔接流畅等优点,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执行法官工作量大、随意性强的问题,缺乏监督制约力度,容易导致执行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针对这些问题,日前北京市高级法院明确要求除行为给付类案件、足额财产保全案件、小标的金钱给付案件外,对所有执行实施案件都必须推行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

  按照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分段”意味着执行程序将至少分为财产调查、财产控制、财产变现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由不同的执行组或执行法官负责。目前,北京市已有7个法院进行了分段集约执行工作体制改革试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为最早开展分段集约执行工作的法院,自2008年1月以来,累计收案2568件,比改革前增加40.1%,执结2331件,同比上升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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