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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工作调动用炸药“教训”老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6日10:26  东方早报

  浙江绍兴

  早报讯 早报记者昨日获悉,造成1死5伤的绍兴新昌县“6·3”爆炸案已成功告破,浙江新柴动力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叶某不满工作调动,为“教训”公司董事长制造了爆炸。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及其同伙徐某、石某均已被警方抓获。

  6月3日16时40分许,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新村34幢5号车库门口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并损坏汽车1辆。发生爆炸的车库属于浙江新柴动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某,他在爆炸中受轻伤。

  警方初步查明,叶某为浙江新柴动力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曾负责基建工作,因工作调动对公司领导产生不满,多次威胁公司董事长朱某。叶某将情况告诉其妻徐某,徐某也表示要教训朱某。今年3月,徐某与自己所开饭店的合伙人石某商定用炸药教训朱某,后石某从他省获取炸药等物,于6月3日雇用贵州籍无业人员杨某携带爆炸物品到朱某住处车库边实施爆炸,杨某在爆炸中当场死亡。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李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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