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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实行县市纪委派驻乡镇片区纪检监察联络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6日10:30  红网

  红网湘西6月12日讯(通讯员 谭必清)针对乡镇纪委仅配备一名纪检干部,人员力量薄弱、不便于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近日,湘西自治州实行县市纪委派驻乡镇片区纪检监察联络站制度。

  该制度规定,3—5个乡镇为一个片区设立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联络站集中办公地点设在片区的中心乡镇(街道)政府。每个乡镇片区联络站配备站长一名,由县市纪委常委或监察局副局长兼任。副站长一名,由中心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符合提拔条件的,在县市正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总额内明确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成员若干名,由片区内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干部组成。乡镇片区纪检监察联络站,是县市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受县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重大事项须及时向县市纪委监察局报告。中心乡镇纪委办公室加挂“某某县市纪委派驻某某片区纪检监察联络站”牌子,合署办公,但不替代该乡镇(街道)纪委职能。联络站一般每两月组织一次集中办公,通报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集统一办公。联络站成员平时分散在各自的乡镇(街道)纪委办公,按照乡镇(街道)党委分工开展工作。联络站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解决所辖片区内纪检监察信访问题。受理和分流辖区内及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并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对构成违纪应立案查处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转送给相关单位予以立案。二是统筹所辖片区违纪案件的查处。所辖片区内乡镇(街道)发生的违纪问题,由联络站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初查。乡科级党员干部上报县市纪委监察局立案,其他党员干部交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室立案查处。根据办案需要,可统筹调用辖区内纪检干部集中办案。三是监督检查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络站站长列席辖区内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会议。重点检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以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检查乡镇(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四是教育管理辖区内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进行述职和考核。

稿源:红网 作者:谭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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