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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和服务业统计纳入省统计局职责

  本报讯(记者 熊德壮)四川省统计局新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昨天公布,根据职责调整,该局取消受国家统计局委托,领导和管理全省城市、农村和企业调查队的职责;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调整后,省统计局有10项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市(州)、省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协助管理市(州)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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