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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警示教育后自首

  参加警示教育会后,自知难逃法律制裁,于是决定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这样的事真实地发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一村委会主任马某的身上。

  前不久,泾源县检察院为全县农村基层干部举办了一场个案警示教育现场会。当听了同村原村委会主任马彦贵的现身说法、观看了廉政教育专题片《职责与犯罪》,尤其是听了检察官以案释法后,马某深受触动。在教育会结束后,他决定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以来,固原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2起自首案件,而且都是发生在接受警示教育后不久。

  据了解,为了扩大预防宣传效果,固原市检察院投资建起了党员干部法制教育基地,创办了《固原预防信息》、《固原预防调查》、《固原预防建议》三份内部刊物,交流预防信息、预防经验、预防成果,目前已经刊出16期,成为当地各单位了解预防工作的重要窗口。

  除了加强预防宣传外,固原市两级检察院还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行业预防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今年以来,该市两级检察院共开展预防调查10次,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1份,收到整改回复10件;开展受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23场,现场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4件,有2人在参加警示教育后,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预防工作得到了固原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固原市委决定将预防工作纳入到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量化考核之中,市政府在门户网站开设了“预防职务犯罪、构建和谐社会”专题,推动了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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