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陈云林与江丙坤将签署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尤受瞩目。
早在2005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时任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在北京共同发布“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提出两党将共同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再次就此议题明确提出:两岸可以签定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
2009年12月,两会领导人在台中举行第四次会谈,同意将此列为第五次两会协商重点推动的议题。
海协会与海基会专家分别于今年1月26日、3月31日和6月13日,就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举行了3次工作商谈。本月24日,双方对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文本和附件均达成一致,决定将文件提交两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确认并签署。
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协商过程中,大陆方面自始至终都关注和维护台湾中小企业、传统产业的利益,不仅在早期收获计划的要价中不涉及台湾的弱势产业,不影响台湾的弱势产业,而且尽量扩大台湾中小企业、弱势产业在早收计划中的受益面,还主动将台湾中小企业、传统产业纳入早收计划,实施零关税。
(据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