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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许可证业主可在道路临时停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9日08:18  南方日报

  

领许可证业主可在道路临时停车
东湖花园的部分业主占道停车。南方日报记者梁维春摄

  从7月1日开始,东湖路、东湖中路、东湖三街3条干道将移交给市公用事业局管理。对于东湖花园3号和4号小区停车难的老问题,不少业主纷纷表示,希望能借此移交的机会,有关部门能彻底解决这个“历史遗留的问题”。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区有些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是历史遗留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小区以前在规划建设之前没有考虑到将来业主的停车问题,导致了小区居民停车需求与小区内停车位之间的突出矛盾。

  解决停车难问题需多方协作

  随着惠州的大发展,东湖花园内东湖路、东湖中路、东湖三街成为城市主次干道,尤其是金山大道通车后,通往这些道路的车辆越发频繁,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强调,道路收归后,市政要“还路于交通”。

  该负责人表示,在市政道路上乱停车是违规的,但东湖花园小区停车位不足,业主不得不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还没有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之前,在确保道路畅通的前提下,可以允许车辆临时停放在这些道路上,但业主必须领取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但这只是过渡期的权宜之计,该负责人强调,解决东湖花园停车难问题需要多方协作。由某个部门牵头,公用事业管理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以及开发商、物业、业主等,一起举行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以合理解决东湖花园停车难问题。

  建议设置临时停车区

  据了解,目前还没有确定座谈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在多方联动协作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该负责人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首先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停车位资源解燃眉之急。

  其次是补救,充分挖掘现有土地资源,在合适的空地,规划和建设公共立体停车场,解决停车难最好的途径就是建设足够的公用停车场。最后是采取临时措施,在收归后的过渡期内,在内街小巷里,允许物业管理公司在确保道路畅通和消防通道顺畅的前提下,设置临时停车区,供小区居民临时停放车辆。

  南方日报记者郭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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