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乌市警方提醒高考生及家长谨防五类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9日14:05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乌鲁木齐6月29日电 记者吴亚东 紧张的高考结束后,家长和考生“解放”了。但不法分子此时也开始想方设法实施诈骗行为。乌鲁木齐警方发出预警,提醒家长及考生一定要关注以下五种动向,谨防上当。

   招生陷阱。高三毕业生渴望进入高校学习,针对学生及家长的这种心理,骗子往往设置4类陷阱:一是“名校”变“民办”。骗子通常许诺可以让高三毕业生到名校学习,但在接受“关系费”、”赞助费”后,却将学生安排到交钱就能上的民办高校。二是“艺校”变“艺班”。骗子吹嘘可以帮助考生进入艺校,从而骗取高额“好处费”,最后却将学生送进私人开办的艺术辅导班。三是“军校”特招。骗子以部队首长亲属、朋友的身份自居,或者干脆自称高级军官,谎称手中握有某某军校的特招生名额,在收受钱财后溜之大吉。四是“点招”吸引。骗子利用考生和家长对试点高校“点招”政策不了解的弱点,极力渲染其间的“黑幕”,以帮助毕业生取得“点招”名额为名,实施诈骗。

   招工陷阱。一些农村考生在高考之后即外出打工。针对这类学生,骗子常常以职业介绍所、职业中介人名义设置三类陷阱:一是收费不介绍。骗子收取毕业生高额打工介绍费后逃之夭夭。二是预留试用期。承诺给予高薪,以试用的名义廉价利用毕业生的劳动力。三是乱收费。编造各种名义收取费用,如风险抵押金、培训费、置装费、建档费等。

   网络陷阱。学生参加高考后,上网的时间多了,但对是非的辨别、对不良信息的抵制能力相对较弱,易沉迷于网络色情。

   “哥儿们”陷阱。现在的高三毕业生多为“90后”,具有强烈的好奇心,易冲动,高考后,管理上也处于“放羊”状态。此时,一些高三毕业生误交不良社会青年,并为了“哥儿们”义气,做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

  传销陷阱。骗子往往以高三毕业生的亲朋好友或老乡面目出现,鼓吹毕业生利用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时间赚大钱,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为诱饵,进行诱骗。

   针对这五种情况,公安机关在加强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同时,提醒广大家长、考生,首先,要通过正常渠道报考高校,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其次,要认真甄别各类中介的真伪,不要“病急乱投医”;最后,家长要加强对考生的监管,防止其上当受骗及违法犯罪。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