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表彰“十佳女警”、“十佳警嫂”
N本报记者 郑道森 林良标 文/图
本报讯 昨日上午,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妇联共同表彰了泉州市公安机关“十佳女警”和“十佳警嫂”各10名。受奖的女警和警嫂们,同时还被授予泉州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据悉,这是泉州市公安局首次评选“十佳女警”,“十佳警嫂”的评选则是第二次。
泉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加瑶表示,警察是和平年代最辛苦、最危险的职业之一,“广大女民警巾帼不让须眉,广大警嫂识大体、顾大局,她们都为公安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据悉,“十佳女警”和“十佳警嫂”的评选将实现“常态化”,今后将每两年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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