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泉州公交公司私占21个公共停车位一事,泉州市规划局表示:城市退让空间 不能设隔离设施
代表、委员呼吁有关部门秉公办事,还政府公信力
核心提示
关注停车难
N本报记者 陈丽娟
“按照规定,主干道边上的城市退让空间是不能设隔离设施的。”昨天,针对泉州公交发展有限公司用铁链锁住丰泽街公交大厦前21个公共停车位一事(本报6月25日起连续报道),泉州市规划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作出了上述表态。
而当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泉州公交发展有限公司后勤设施部有关人士承认,公司大厦前的空地,属于规划时要求退让的公共空间,但他依旧表示,大厦在内部装修,出于安全考虑才锁住了车位,等装修完就将对外开放。对于装修时限,他并未作出回应。
对于公交公司私占公共停车位,却迟迟不按交警要求拆除铁链,泉州市交警支队政治处主任庄金山昨表态,他已与泉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关负责人沟通过,他们不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让市民来评议。
公交公司的这桩“铁链门”事件,也引起了泉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他们呼吁,交警部门要秉公执法,还政府公信力。
焦点1
产权所有 PK 公共空间
公交:空地是城市退让空间,但产权是公司所有
昨天,泉州公交发展有限公司后勤设施部有关人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泉州市规划部门关于丰泽街公交公司大厦用地规划的文件。文件中标明了公交大厦的用地红线范围,确认了大厦前的空地是位于该公司的红线范围内。但该文件同时指出,该空地属于城市规划的退让空间。
“空地是公共空间没错,但文件里并没有标明该地将作何用途。”该人士说,产权是公交公司的,包括这块空地,都是公交公司花钱买的。交警部门如果要过来施划停车位,应该先告知公交公司,但据他所知,交警并未提前告知。
交警:退让空间一律作为公共资源,可划公共车位
对此,泉州市交警支队秩序科介绍说,按照规定,交警部门可对道路范围内的公共资源,在符合条件下施划公共停车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公交公司这种情况,他们将此视为道路范围内,并且,按照规定,城市规划的退让空间,一律作为公共资源,所以他们才在此处施划了公共停车位。
规划局:退让空间可作停车用,属约定俗成,不能设隔离
泉州市规划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说,尽管市里对于城市规划退让空间具体使用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通常的做法是,将其作为人行道衔接的一部分,或是停车的一部分,这个没争议,是约定俗成的做法。
“按照规定,主干道边上的退让空间不能设隔离设施。”该负责人说,当时的文件中也并没有批准建隔离设施。公交公司的这种做法属于占道隔离,就算是临时隔离也要报批,执法部门要有监督行为。就此,泉州市城管办有关负责人表态,他们并未接到公交公司任何设隔离的申请。
焦点 2
上锁期限 PK 执法期限
公交:何时开放公共停车位,无法确定期限
对于锁住公共停车位的理由,公交公司后勤设施部有关人士仍像前几天一样强调,大厦在内部装修,为了安全考虑,他们这才锁住了车位。“我们不可能无限期地锁住车位,等装修完了,如果是公共停车位的话,我们就对外开放。”当记者问及,内部装修怎么会影响外部停车时,该人士含糊其词,但仍坚持说,会受到影响。
记者问:公交公司是不是认为此处不能算公共停车位?该人士表示无法答复,得请示完领导才能答复,可到昨晚8点半记者截稿时,记者仍未接到该人士的答复。
至于什么时候可装修完,该人士说,由于公交公司的上级部门由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变更为国资委,许多事项仍在交接当中,什么时候可以装修完,目前不能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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