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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入侵公安网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02:06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湘潭讯因一时“糊涂”,22岁的赵某为此付出沉重代价。昨天,由于使用黑客软件侵入公安网,非法下载电脑上的重要信息数据,赵某被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3万。

  赵某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大专),2009年考进岳塘区五里堆派出所从事电子监控工作。法院查明,2009年9月以来,赵某多次利用值班之机,私自将监控电脑的网线从治安电子监控交换机上拔下,接入公安专网交换机上,侵入公安专网部分网段的电脑,下载被侵入电脑上的重要公安信息。今年1月,赵某侵入公安部计算机系统并非法获取数据时被公安部侦控系统发现。赵某交代,他入侵公安专网是为了熟悉这些数据和技术,为以后加入公安工作打基础。法院审理认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记者李志宏 通讯员尹载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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