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么多届世界杯,看了无数有关裁判的争论,我还真没发现任何现役球员就此表过态,也没人问他们。
——赵牧
“错判也是足球魅力的一部分”!这话的发明者不知是谁,但布拉特喜欢。
将心比心,我要是布拉特多半也会这样。如果判决可以全都电子化,我想做掉谁,想保谁出线,岂不大费周章?
所以,最新的消息说布拉特为淘汰赛阶段的两场错判正式道歉,但就是否应引入新技术,仍然含糊其辞。
不过,套用“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是不是可以说,“有什么样的球员,就会有什么样的国际足联”?
看了这么多届世界杯,看了无数有关裁判的争论,我还真没发现任何现役球员就此表过态,也没人问他们。
前几天,巴西球星法比亚诺用两次手球把球送进对手大门,当有人问马拉多纳如何评价时,马拉多纳断然表示,这根本就不能与他的上帝之手相提并论。瞧这得意劲儿!
得确不能比,巴西VS科特迪瓦,即使没有法比亚诺这一手,也可击败对手。当年的阿根廷VS英格兰,没有马拉多纳那“上帝之手”,阿根廷能否夺得1986年世界杯的冠军,还真不好说。
所以,是否该在足球赛中引入先进的电子技术,这事也应该问问马拉多纳,看看能得到什么样的有趣答案。当然只问既得利益者还不够,还应该去问问那些受害者。如果对全球职业足球运动员进行一次“民调”,会得到什么结果?由此,问题可以引向这样一个层面——各国球员的态度是否足以影响国际足联?
我没有现成答案,不过有两个重大的事件可供参考。一个是当年球王贝利联合了许多巴西足球的老运动员发起了一场国内足坛的反腐运动,矛头直指当时的国际足联主席阿维兰热的女婿——巴西足协主席,被惹恼的阿维兰热立即表示,如果巴西政府胆敢损害国际足联成员组织的独立性,那么将把巴西队撵出世界杯!厉害吧!还别说,立竿见影,贝利们的“起义”不了了之。
另一件是欧洲足坛著名的“博斯曼法案”。1995年欧盟法院判决,欧盟内的劳工有自由签约的权利,足球运动员作为劳工的一种,也应享有自由转会的权利。在这个过程中,欧足联为保住俱乐部的利益同时也是自身的利益,激烈抵抗了N年,国际足联也公开力挺欧洲足联。但强硬的欧盟法院最终还是维持了原判。结果欧洲球员纷纷“大逃亡”,哪给钱多就往哪跑了。
博斯曼法案影响深远,还包括越来越多的非欧洲球员进入五大联赛。这也是2002年韩日世界杯以来,世界杯“泥腿子暴动”成为常态景观的重要根源。而这显然扩大了世界杯在全球的影响力,按理这是国际足联的寡头喜欢看到的情景才是,对吧?
权势者的逻辑不是这样的,权势者的逻辑永远追求的是当下操纵的能力——权力有多大,误判的魅力就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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