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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中心区将建为城市副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03:25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丁荡新 通讯员虞海霞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国土委了解到,我市今年第七批法定图则草案自6月29日至7月28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有关草案,光明中心地区将建设为深圳重要的城市副中心和高新产业的配套服务区。

  昨天公示的法定图则包括光明中心地区、观澜中心地区、公明中心北地区、公明楼村地区、公明北地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等以及部分地区法定图则的二次公示。

  光明中心地区包括龙大高速公路、公常路、柴山、光侨路、华夏路和双明大道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797.05公顷。该片区的发展目标,是建设以低碳生态型城市为目标的深圳“绿色城市示范区”;其主导功能是建设深圳重要的城市副中心和高新产业的配套服务区,以商业、商务服务、居住及配套等多种功能复合的生态综合发展区。

  观澜中心地区西片的发展目标,则是以轨道四号线建设为契机,通过对观澜大道两侧用地功能改造及现有工业区的综合整治和产业升级,形成环境优美、居住和工业和谐相融的生产和生活功能区;其主导功能,将是观澜商贸生活综合服务区的组成部分;以电子、汽车零配件、专用设备制造业为主的高新区配套产业区。

  根据法定图则草案,公明中心北地区将依托光明新区绿色新城建设的发展机遇,加强居住片区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引导产业集聚化和园区化发展,塑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集居住、公共服务、产业集聚区为一体的现代化、新型“绿色城市”新区。

  公明北地区的发展目标,是把规划区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备、管理体制完善的先进产业功能集聚区,并为未来的产业升级转型建立用地储备,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该片区的功能定位是:光明新区重要的产业功能集聚区和产业转型用地储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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