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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哈高速白鹿到漷县收费15元有明文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03:34  京华时报

  读者刘先生反映:最近开车走京哈高速公路(原京沈高速),从白鹿到台湖,收费是5元,从台湖到漷县,收费也是5元。但是从白鹿到漷县,收费却是15元。不知道我是不是被无故多收了5元钱?

  回复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京沈高速公路(北京段)设置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通知》(文件编号为:京政发[1999]39号),该文件对京沈高速(现已更名为京哈高速)的收费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从白鹿到漷县,应收取15元通行费。

  本报实习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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