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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隐患排查地下车库要明确责任人

  本报讯 (记者 张婷婷) 为做好汛期城市(镇)和群众集中居住点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日前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城市(镇)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要求,加强防汛隐患排查整改,突出地震受灾群众安置点、山洪易发点、城市(镇)低洼地带、下穿隧道、地下车库、江河卡口等重点部位,进一步排查,确保不留隐患,不留死角。《紧急通知》还要求,加快地质灾害高发区特别是地震灾区威胁城镇安全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切实做好危及河道、水利设施安全运行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山区、丘区城镇周边河道、沟谷的地质灾害排查和整治,避免发生崩塌、滑坡等灾害阻塞河道、沟谷形成雍塞体、堰塞湖对城镇安全造成威胁。对发现的每一处隐患要登记造册,限期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及时整改的,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抢险各项准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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