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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年被投诉今年仲係“诚信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05: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消委会:“诚信单位”称号并不是花钱就能买 否认借年审“创收”

  本报讯 (记者肖欢欢)佛山55家企业被取消“诚信单位”引起不小的轰动。部分企业透露,“诚信单位”年年要交500元评审,不交费就没戏,因此认为这个称号是花钱买来的。

  对此,佛山市消委会表示,有消费者投诉不是取消企业“诚信单位”的条件,关键在于企业配合消委会做好调解工作,做到每一宗投诉要有答复、有解决。对于市民关于消委会利用“诚信单位”年审“创收”以及“诚信单位花钱能买”的质疑,佛山市消委会也予以否认。

  企业质疑:

  “诚信单位”花钱买的?

  市消委会近日公示取消55家企业“诚信单位”称号。不少都是在佛山有一定知名度。如广东绿色世纪保健品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和记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等。有落选企业昨天表示,之所以没参加“诚信单位”年审,是觉得交500元参加年审不划算,且手续有些麻烦。一家“落榜”企业表示,年审每年都要交500元,过几年制作牌匾要重新交钱。该企业认为,他们在老百姓心中已有口碑,所以退出了“诚信单位”的评选。

  记者昨天在季华五路好又多、沃尔玛和东方广场的吉之岛超市随机采访了50名各个年龄阶段的顾客。有39名顾客表示,如果商家门口挂有“诚信单位”牌匾,则会对该企业投“信任票”。另外有11名市民表示“无所谓,不会因为有诚信单位的称号就对企业高看一眼。”多数市民表示,“诚信单位”的评选要公正,否则就会被商家利用,作为欺骗消费者的幌子。

  记者调查:

  受投诉企业今年仍获评?

  记者注意到,在市消委会公布的2009年度符合条件通过年度审验的“诚信单位”共计187家。其中,有不少是在去年受到市民投诉举报,留有“案底”的:比如,某保险公司就因和消费者的一单理赔和消费者产生纠纷,后来多方调解未果。而另外一家地产公司也因为购房过程中的定金问题与购房者产生纠纷。

  有市民提出,为何受到投诉举报的企业还能通过年审?市消委会消费指导部黄玮晶副主任表示“诚信单位”年审是要根据投诉的处理情况以及受投诉单位是否消委会处理等。根据评选条件“要及时依法协商处理,做到投诉不出柜台、不出商店,积极认真地配合消委会做好调解工作,做到每一宗投诉要有答复、有解决,投诉处理率要求达到100%。”也就是说,即便受到投诉,但只要商家配合消委会的工作,投诉最终在消委会的调解下解决,商家交500元年审费后通过年审,依然有可能获评“诚信单位”。

  质疑一:利用年审搞“创收”?

  回应:500元年审费主要用作制作牌匾和登广告

  记者昨天了解到,如果今年通过审核的这一两百家企业全部要年审的话,年审费用近10万元。对于企业花钱买诚信称号、利用“诚信单位”年审进行“创收”的猜疑,市消委会副秘书长宋粤芳表示,“诚信单位”不是一张永久包票,不搞终身制,进行年审也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而收取500元费用也是有必要的,主要用作制作牌匾和在报纸上对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的广告费用。

  质疑二:只要花钱就能买?

  回应:有严格评审程序,好多企业想要都不给

  此外,对于不少企业关于“诚信单位”评选是花钱买来的,企业只要掏钱就能买的质疑,佛山市消委会昨天亦回应称,“诚信单位”的评选有严格的程序,不是企业想要就能拿钱买的。宋粤芳表示,“诚信单位”评选虽是一个民间评选,但有着严格的评选程序,“500块钱对企业来说不算什么,好多企业想要我们都不给。这个称号不是花钱就能买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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