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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赵作海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05:54  郑州晚报

  反思赵作海案

  省高院拟出台系列规定

  □晚报记者 鲁燕

  本报讯“被告去掉械具,就是一个平等的公民,他和控方(检察机关)一样都有平等的话语权……”昨天下午,全省法院赵作海案件大讨论电视电话会议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

  他说,审理赵作海案件的个别法官从一开始就偏了,没有坐在中间,“忽视了被告的无罪辩解意见,导致错案发生”。

  虽然为期一个月的总结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暂时告一段落,但错案引起的思考还远远没有结束。

  张立勇透露,近期,省高院针对赵作海错案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拟从12个方面入手,制定完善相关规定,包括贯彻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原则的指导意见、规范办理请示案件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意见等。

  线索提供 乔良 海青 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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