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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有坑 城建部门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05: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残疾人驾残疾车摔倒 告状一审胜诉

  本报讯 (记者刘晓星)因为没看到马路上的大坑,驾着残疾车的残疾人杨女士摔得人仰马翻。为此,她将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原名天河区建设和市政局)、市政维修队告上法庭。今年3月22日,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以下简称建设局)、市维修队赔偿杨女士35509元。昨日此案在广州中院开庭。

  51岁的杨女士是广州市肢残人士联谊会的理事。2008年7月14日中午,杨女士驾驶残疾车途经天河东路的公交车站时,为了避让前方的公交车,开车转入另一车道。因没有注意到该道上有一个大坑,残疾车碾过坑后失去平衡,撞上了一辆公交车,当即被撞得面目全非。“后经鉴定,原本三级伤残变成了二级伤残。”杨女士说。

  为此,杨女士找到了天河区建设,要求赔偿,但遭到拒绝。杨女士后来找到了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反映情况,2008年7月23日,电视台拍摄了现场情况,并走访了附近市民。据附近执勤保安和目击者介绍,该“陷阱”多次导致事故发生。

  今年3月22日,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建设局和市维修队赔偿杨女士35509元。法院认为,南方电视台是较有影响力的一家电视台,所报道的内容较为客观真实,因此予以采信。

  在昨日的庭审中,建设局认为事发时杨女士违章超速驾驶,导致最后加油撞向公交车。当时的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杨女士对此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建设局称杨女士说天河路存在“大坑”也缺乏依据。“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屈从于舆论监督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草率判案、证据不足,过于相信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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