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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为啥只赔400?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06:04  郑州晚报

  

市政为啥只赔400?

  “我争的就是这口气,争的就是我的合法权益。”外来务工青年小张拿着400元市政部门的赔偿说,虽然他各方面的损失要比获得的赔偿少不少,但是他觉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晚报记者 董洪刚 实习记者 孙亚文

  小张骑车被“坑”了一下

  今年二十出头的小张在郑州打工,但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铭功路上的一个坑让他“栽”了,而且让他的朋友也受了伤。

  6月18日1点多,小张和朋友骑着电动车回家。他们一路有说有笑,很快到了铭功路和太康路。他们的笑声在惨叫声中终结。

  他俩连人带车翻了个跟斗,小张的朋友被电动车砸着,只是擦伤,而小张却比较惨,右腿肌肉拉伤,胳膊摔破皮,出了不少血,小张的电动车也摔得不成样子。

  小张到一家小诊所打针治疗,由于不能走路,耽误了4天的工作。小张共花费了500多元治疗费,修车花了400多元,误工费4天有400元。

  小张说,当时路面要是没有这个坑,或者有这个坑能够及时填埋,又或者有个提示的标志,可能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是市政部门却没有那么做。“我的伤跟市政部门有关系,我要找他们说说,维护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天维权换来400元赔偿

  小张认为自己向市政部门索赔是应该的,他说,市政部门维护不到位与他受伤有一定的关系,身体恢复差不多后,小张开始了他的维权之路。

  第一次,小张说,他拨打多个电话找到了负责该区域的市政维护二公司,但是得到的答复是领导不在,不再处理他的事情。

  第二次,小张说,他来到市政二公司,得到的答案仍然是领导不在,拒绝了他的要求。

  第三次,小张说,他在市政二公司遇到了相关负责人,“当时只给我赔偿200元,我不同意,后经过协商,他们给我赔偿了400元”。小张说,二公司还让他签订了一个赔偿协议,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再追究责任。

  市政部门表示索赔需持有效票据

  市政二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小张持有的医疗发票和修车票据都不是合法有效的,都是“白条”,而且每次说的伤情都不同,所以很难给他更多的赔偿。

  工作人员说,因市政原因造成的损伤,需要持有合法有效的票据和证明。市政部门进行核实后,根据正规医院的票据、修车等票据进行赔付,不能像小张那样拿着无效票据,这样赔付就非常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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