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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太重压塌支架 坠亡工人获赔2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06: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钢筋太重压塌支架坠亡工人获赔21万元
坍塌的铁架等仍未取下。

  本报讯 (记者刘满元摄影报道)6月25日,本报《工地支架垮塌一建筑工坠亡》报道了发生在广深沿江高速公路虎门威远段大石吓高架桥工地的一起安全事故。昨日,记者从死者周清谷父亲那里了解到,死者家属已与施工单位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湖南路桥总公司广深沿江高速项目部向死者家属一次性赔偿21万元。

  据东莞市安全部门调查,此次事故的原因为支架安全性不够,一次性将万余斤施工钢筋放上35米多高的支架,将支架压塌,从而引发此次事故。目前该工地正在全面整改,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事发工地仍停工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广深沿江高速公路虎门威远段大石吓高架桥工地,事发工地仍处停工状态,现场没有工人。

  事发水泥柱周边的警戒线虽已被撤除,但是坍塌的铁架和横七竖八斜插在水泥柱上的钢筋仍未取下,还有随时掉落的危险。记者发现,在事发水泥柱旁边的地面上放有大量的绿色防护网,其中有一个施工的水泥柱的支架已安装上了这样的防护网。

  施工时无人监管

  据死者周清谷的父亲周世华介绍,昨天上午,在虎门安监分局、虎门综治办和虎门公安分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他们家属代表与施工单位湖南路桥总公司广深沿江高速项目部就周清谷的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施工单位一次性向他们家属赔偿21万元,家属不再追究施工单位的相关责任。

  另据湖南路桥总公司广深沿江高速项目部李先生介绍,这21万元赔偿款将分两次支付给死者家属。

  李先生告知,经东莞市安监部门的调查结果,引发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支架安全性不够;二、施工程序不当,这是引发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施工工人为了方便,一次性将万余斤的钢筋全部放在了35米多高的支架上,支架不堪承重被压塌。

  另外,施工人员在吊完钢筋后,本应立即在支架周边安装防护网,然而施工人员却没有这么做。

  再有,监管缺失也是引发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施工单位在工人高空作业时并未派出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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