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记者从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获悉,我国将加快研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高收入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报告表示,将继续从“限高、扩中、保低”的思路出发,采取措施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包括严格控制高收入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合理调节企业负责人收入与职工工资的比例;指导各地合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 据新华社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