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本报记者高家龙
本月中下旬,武汉13名大学生在临近毕业之际,陆续被宁波力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隆集团”)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全国共95名大学生有此遭遇(本报近日连续报道)。昨日,力隆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如果被解约的学生不愿再回公司上班,拟给予每人一个半月的试用期工资——共2550元的经济补偿。
发电子邮件向学生致歉
昨日,一些大学生反映,力隆集团已向他们发电子邮件致歉,并承诺给予经济补偿。
电子邮件中写道:“鉴于本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因而终止了与你所签订的三方协议,由此给你的工作带来了影响,对此我们表示歉意……若你目前就业比较困难,而且愿意继续到本公司来发展,公司定当竭尽全力为你提供一个比较合适的发展平台。”邮件中还称,对于“想另行发展”的学生,“公司将参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拟给予每生2550元补偿
昨日下午,一名被解约的武汉大学生告诉记者,就业办老师与力隆集团联系后得到的答复是:对于那些要求经济补偿的被解约学生,公司将向每人赔偿一个半月的试用期工资,共计2550元(注:就业协议中试用期月薪为1700元)。“拟定2550元的补偿标准,确实是我们提出来的。”力隆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李女士告诉记者。那么2550元的补偿标准依据是什么?李女士说,因就业协议中没有约定补偿事宜,“公司参照了劳动法的相关意见,给每个学生补偿一个半月的试用期工资,也就是2550元人民币。”
部分学生嫌钱少仍接受
对于力隆集团提出的“2550元补偿标准”,不少大学生认为“有点低”。“我们现在已经离校了,算上房租、交通费、伙食费等开销,这些钱恐怕不够。”一名大学生说。
也有一些大学生松了口。武汉一名男生说,尽管补偿金额没达到预期的数目,但是自己还要忙着找新工作,“不想这事再拖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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